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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中央社記者王淑芬高雄12日電)高市府勞工局今天指出,今年第1季有40家業者持續未足額進用身障者,市府依法開徵代金共新台幣468萬元。 依照「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」規定,公立機關員工總人數34人以上、私立機關67人以上,都必須進用身心障礙員工至少1人。 勞工局指出,今年3月,高雄市依法應進用身障者的義務機關有1654家,法定應進用身心障礙者人數為5368人,實際進用8100人,高雄市約95%的義務機關均達到足額甚至超額進用;但光是3月就有60家義務機關未達足額進用標準。 勞工局點名,長期未足額進用的廠商中,以中宇環保工程公司未足額6人最多,其次為東方美企業、藝珂人事顧問高雄分公司,未足額5人。今年第一季未足額進用者還包括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、高雄長庚紀念醫院等。 勞工局說,業者應該依規定進用身障者,如果未足額進用要依規定繳納差額補助款,勞工局統計今年第一季是468萬元,比去年同期減少約30萬元。 勞工局說,代金是進市府的「身心障礙者就業基金專戶」,用於身心障礙者的職業重建、庇護工場營運、身障者創業補助等。市府呼籲業者應落實「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」規定,提供身障者合理的工作權。 如果擔心或不了解身障者工作特性,勞工局建議雇主可以透過就業服務員協助溝通。10505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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